2023.09.20 住盟拜會賴清德總統候選人

候選人回應摘要整理如下:

  1. 總體政策願景
  2. 住盟六大主張回應
    1. 主張一:建立社宅多元興辦模式
    2. 主張二:增闢財源落實可負擔租金
    3. 主張三:社宅營運地方為主、中央為輔
    4. 主張四:推動社宅居住福利計畫
    5. 主張五:社宅入住採用「輪候制」
    6. 主張六:通盤檢討包租代管機制

總體政策願景

今天以競選總統的政見內容與大家交流,我們理念是,希望結合台灣社會各界的力量,推動國家希望工程,打造民主和平、創新繁榮、公益永續的台灣,而今天探討的社會住宅議題,則包含在公益永續的內涵裡。

蔡英文總統提出的社會住宅政策,從想要解決年輕人在都市一屋難求的問題,以及後來包括增進照顧社會弱勢,納入社會住宅範疇,逐步提高弱勢的比例。早期社會住宅開始是由地方為主,但這過程中央也提供了資源,包括土地、租金等各種行政資源,協助地方興建,所以在地方增加興建社會住宅的同時,也需要肯定中央的重要性。而當地方量能不足時,中央成立了國家住都中心,站在第一線推動,就社會住宅興建戶數,中央是多於地方。所以這八年,蔡總統透過直接興建與包租代管,保證將在2024年達成社會住宅20萬戶目標,以及包括已經每年發放的27.8萬戶租金補貼。

我當選總統後,將會在蔡總統的20萬戶的基礎上,以兩任8年進行規劃,增加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新增13萬戶,包租代管新增17萬戶,總共50萬戶社會住宅。以及租金補貼也會達到50萬戶租金補貼。藉由兩位總統四任、16年的時間,建構完整的一百萬戶住宅資源,滿足台灣社會的租屋需求。

一個國家的偉大與否,主要在於國家社會文明的程度,是否尊重人民作主、個人的自由以及人權,這些做的越徹底,國家的文明會越高,就會是一個偉大的國家,希望可以讓年輕人在這塊土地上追逐夢想,身心障礙者也可以自在的生活。過去無論是在立法院,或身為市長、行政院長,所關心的議題都是與大家一樣,所以未來很希望能夠跟大家合作,繼續把社會住宅做好。

住盟六大主張回應

主張一:建立社宅多元興辦模式

而如何有辦法在蔡總統的12萬戶社會住宅量繼續往上增加,就跟住盟訴求所談一樣,必須要有多元模式,土地來源一定要多元。目前政府直接興建社宅外,透過聯合開發、公辦都更的都更分回戶、整建等方式也已獲得一定數量的社會住宅。

住盟建議區段徵收、土地重劃都應要求一定比例土地做為社會住宅,當成跟停車場、公園、學校一樣公共設施來興建,或過去地方政府除標售抵費地挹注財源外,確實應該將取得社會住宅做為重要選項。我希望中央與地方政府都要有這樣的理念、願意推動社會住宅,在做都市計畫或土地開發時,要同時注重社宅興辦。

另外,建商若購入土地,欲興建房屋出售,在都市設計審議時,政府可以跟建商溝通,透過增加容積,換取必須提供政府社會住宅,例如台南的眷村都更改建,地方政府也能在這個過程中,與建商溝通取得社宅。

我們也可以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入策略性產業、重大基礎及社會安全體系,包括:長照、社會住宅、都市更新等。

我當過台南市長,很清楚知道只要願意這些都是可以做的,除了以公有土地由政府興建外,還有很多條路、很多方法,這也是我有信心在當選後再增加社會住宅量的原因。

主張二:增闢財源落實可負擔租金

社宅租金依據收入分級,內政部也有在做這部分的檢討,但須考慮六都的區域租金差異很大,所以規則的制定,需要是建立邏輯的分級。

計算可負擔租金所涉及的面向很廣,了解規則應要訂定計算公式,使其更明確化,但是仍需要保持一定的彈性,可以反應照顧弱勢住戶的需求,可以在執行上有更多的討論,避免會有更多的不公平。例如先前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調整租金時,現住戶會有不同的意見,因為租金是否包含管理費、鄰近周邊的租金行情不同等等衛生福利部與內政部正以弱勢承租者可負擔之租金原則與方向,來擬定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

自2017年至2022年國庫已補助內政部住宅基金約151億元,在2023年會補助357.7億元,另於2024年將編列200億元預算撥入。財政部也已在今年4月修正相關規定,規定自2024年起,房地合一稅在扣除中央統籌分配給地方的額度後,其餘額的10%必須用於住宅政策或長期照顧服務,初估內政部住宅基金可獲配金額約47億元。

至於社宅租金補貼的財源,是否一定要納入房地合一稅或其它稅收,這部分我持開放態度。政府經費是一個大水庫,只要有決心要做,當社會住宅有經費需求,即便在法令上沒有要求,或是明列由哪一個的稅收來源,在中央的總預算就一定會編列,大家放心。

主張三:社宅營運地方為主、中央為輔

針對中央、地方社宅營運規則。

由於社會住宅的興辦源於住宅法的立法,這種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興辦之初以地方政府興辦為主體,國家住都中心成立後,也逐步加入在各縣市興辦的行列,地方及中央逐步摸索營運管理的機制。

包括社宅租金(及管理費)如何定價?是以周邊市價打折,或以興建及管理維護成本定價;物業管理公司單一宗建築委託營運,還是聯合區域內社宅共同委託以節省成本?各縣市特有的各種住民服務措施、青創計畫、社宅公共藝術及社區營造等軟體服務如何納入?這些經營管理的經驗,都在社宅陸續推出後,試行及改進。 今年3月24日,國家住都中心已經成立「社會住宅營運管理聯繫大平台」,邀集六都住宅部門、住都中心及物管團隊就就營運管理、住戶服務及廠商履約等重要議題進行經驗交流,後續將逐步建立全國一制化的管理制度與方法。

主張四:推動社宅居住福利計畫

今天團體所提出來的問題,都是未來必須要解決的問題,請容給我一些時間,做進一步的了解,因為顯然,中央與地方作法不同,衛福部與內政部的作法不同,今天無法馬上可以提出一個做法,但未來是必須要妥善解決團體提出的問題。

有兩個對策方向:第一,依據住宅法第35條規定,從民間團體承租社宅提供弱勢民眾居住服務的試辦計畫的經驗,研議如何強化,以符合弱勢租客的需求,並作為興辦社會住宅先期規劃的參考。

第二,對於入住社會住宅的弱勢戶民眾的社福服務需求、賦能自立協助,未來會責成中央與地方社福單位思考如何提供有效的服務輸送方式。

主張五:社宅入住採用「輪候制」

現階段社會住宅入住招租的機制為民眾先申請,經公開抽籤及資格審查後,將依序造冊,凡是遇到正取未完成簽約或退出時,會依名單依序遞補。特別是國家住都中心在林口世大運社宅依此制度執行四年多以來,每月都有安排候補民眾依序入住,運作順暢,此作法兼具公平性及輪候制精神,中央與主要縣市均已採取抽籤後輪候制度。

「社會住宅營運大平台」是社宅管理經營的重要機制,六都政府、國家住都中心與國土管理署,對住戶抽籤與輪候已有相當多的實務研商,我會尊重第一線執行同仁的專業意見,讓台灣各地社宅從入住到日常營運,都合理正常且符合住戶的需求。

主張六:通盤檢討包租代管機制

推動社會住宅需要看不同城市的租屋負擔狀況,過去我在台南有協調伊甸基金會大林國宅承租戶申請租金補貼資格問題,在南部租屋市場房客的負擔可以很低,租金補貼付了租金後可能還有一部分現金流可運用,但入住社宅便無法申請租金補貼,可能會影響弱勢戶入住社會住宅的意願。

目前社會住宅有量的問題、地點的問題,沒有辦法滿足所有的租屋需求者,需要多元發展,所以直接興建外也有包租代管。目前包租代管相關制度逐漸較完善,會有更多房東願意參與計畫,所以未來整體社會住宅量的增加。另外,也還有第三種租金補貼,提供有需求民眾多元選擇,這些都是可以努力的方向。

近年來在重大災難發生時,如台北大直工地周邊公寓崩塌,都是由包租代管業者,迅速提供災民各項租屋服務滿足需求。因此包租代管政策除了保障弱勢租屋外,也扮演著租屋市場合理化的使命。我承諾八年內將包租代管案件量提高到25萬戶。

包租的案件比較可以滿足老人、身障者等不易租屋者的需求,因為租期較長(達三年),且屬於轉租性質,政府將努力提高包租案件量,確保不易租屋者的需求。 針對住盟提出的社宅多元興辦模式、增聘財源落實可負擔租金、推動社宅居住福利計劃、社宅入住採用輪候制等主張,方向上基本都與民進黨價值一致,未來也會努力地往這些方向走,期望能與大家合作,將社會住宅做好,滿足社會及青年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