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登場】合作住宅指南:用自決、永續、共居開啟生活新提案

OURs都市改革組織拜訪柏林id22團體。左起為OURs秘書長彭揚凱、《合作住宅指南》作者暨id22執行長Michael Lafond、OURs前任理事長康旻杰。

德國id22是一致力於推動合作住宅理念與實踐的組織,也是OURs長期交流的夥伴團體。他們自2003年起持續性的組織柏林及歐洲其他城市中各類型自發的、社區導向的合作住宅計畫的交流,並於近年出版《合作住宅指南》一書,著重藉由多個真實的案例,描繪出合作住宅多元面向與動人的空間品質。

OURs認為此書十分合適做為在台灣推介合作住宅的入門讀本,經向id22提出此構想,順利獲得其同意支持,此即本書翻譯出版之緣起。該書重點是對合作住宅的核心理念:社區自主、由下而上、合作共享—做提綱挈領揭示,並據此說明歐洲柏林、阿姆斯特丹、斯德哥爾摩等城市的合作住宅概況,以及多種不同類型取向合作住宅可能,如跨世代、共老、身障者等。

專業推薦

  • 李修瑋(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
  • 林洲民(仲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 201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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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旭正(國立台南藝術大學教授,前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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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為台灣合作住宅砌上第一塊磚

文 / 彭揚凱(OURs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

作為翻譯出版的推動者,很高興跟大家推薦合作《合作住宅指南》(Cohousing Cultures)這本書。行文初始,有必要先說一下起心動念的緣由。

自2010年起,我跟許多伙伴便投入台灣住宅政策倡議工作,特別是針對高房價問題以及居住權保障相關工作,諸如大家熟知的實價登錄、房地合一稅制、社會住宅興建等。近兩來,在略有成果後,我們開始思考,除了訴求政府法令機制改革及投入社宅興建外,能否發展民間自我賦權的方式回應居住問題。意即,在市場(購/租屋)與國家(社宅、租金補貼)之外,有無第三模式的可能?因此,我們開始關注歐陸、特別是德國的合作住宅經驗。

去年,透過德國友好團體「創造性永續協會id22」 (id22: Institute for Creative Sustainability)的安排,組織了NPO及政府部門的朋友們去了趟柏林,參訪多個具代表性的合作住宅案例,深受啟發,遂萌生出版合作住宅專書以利理念推廣之構想。

很幸運地,id22正是一致力於推動合作住宅理念與實踐的組織,特別是他們自2003年起持續性的組織柏林及歐洲其他城市中各類型自發的、社區導向的合作住宅計畫的交流,並於近年先後出版了《合作住宅指南》(Cohousing Cultures,2012)與《包容性合作住宅》(Cohousing Inclusive: Self-organized, Community-led Housing for All,2017)兩本專書。基於理念之推展,id22撰寫的這兩本書,有別於一般專業書籍,以活潑圖文編排方式闡述合作住宅共同核心理念,並著重藉由多個真實的案例,描繪出合作住宅多元面向與動人的空間品質。同理,我們認為自然也合適做為在台灣推介合作住宅的入門讀本,經向id22提出此構想,順利獲得其同意支持,此即本書翻譯出版之緣起。

又考量推展之循序漸進,翻譯出版的規劃同樣比照id22撰寫脈絡,以《合作住宅指南》這本書先行,該書重點是對合作住宅的核心理念–社區自主、由下而上、合作共享—做提綱挈領揭示,並據此說明歐洲柏林、阿姆斯特丹、斯德哥爾摩等城市的合作住宅概況,以及多種不同類型取向合作住宅可能,如跨世代、共老、身障者等。

至於《包容性合作住宅》此書,我們規劃作為讀者在《合作住宅指南》基礎上的進階讀本,預計明年出版。該書的重點是強調「包容性」對合作住宅運動推展的重要性,即對歐陸過去若干合作住宅過於中產階級取向做出反省,主張合作住宅除了是合宜且可負擔的居住空間,更可以是具社會、文化與環境「包容性」的實踐場域,例如跨階級混居、多元族群共融、生態永續等,當然,此書同樣也分享了多個具代表性的成功案例,讀來同樣生動。

雖說這兩本書的撰寫取向與風格易於閱讀理解,然個人作為長期住宅議題倡議者,有必要就兩個可預期的提問做背景的補充,以利台灣讀者更能進行在地思考對話。第一個問題是,台灣為何要推動合作住宅?第二個問題更直接,台灣推動合作住宅可能嗎?

合作住宅約在上世紀70年代始於歐陸,此風潮緣起於特定脈絡,即對既有住宅供給方式與居住型態的反思,強調並追求「意向型社群」(Intentional community)為基礎的居住模式與鄰里關係。以本書作者id22所處的德國為例,既使有相對合理房價、龐大健全的租屋體系、尚稱完善住宅福利補貼,自90年代起,越來越多合作住宅取向的居住方案不斷出現,他們是自我組織、非投機性的創新住宅,他們可以是不同的合作機制,如合作社、社會企業、社群協會、乃至跨團體的組合,他們更多強調住宅空間的社會性、包容性意涵。初步估計,整個德國已有超過3千個此種取向的住宅計畫,且持續增加中。

德國的經驗說明了,合作住宅要求的不僅是合理可負擔的居住,這是最基本的,而是面向社會與經濟變動下的新形勢,諸如族群多元、高齡少子、人際疏離、環境生態、地產投機..等課題,越來越多的人,傾向邀集志同道合者在一起,藉由互助合作與自我管理模式,尋求一種具認同感且無法由市場提供的居住方案。例如。代際住宅、老人住宅、女性住宅、性別友善住宅、障礙者住宅…等等。

就此,回答第一個問題,台灣為何要推動合作住宅?

合作住宅的價值取向與實踐模式,放在當下台灣有其現實感與前瞻性的意義。首先,合作住宅強調的是合作、共享及民主管理精神,藉由成員共同出資、參與興建、並營運管理,生產出符合成員需求的住宅與社區生活。放到台灣的現實脈絡,其最重要也深刻的意義是,省思「所有權」與「地租增值」的房產主流價值,並詰問,除了「向建商買房」外為何沒有其它住宅消費選擇?

以及,台灣刻正面臨高齡少子、高房價、青年低薪資的社經情勢,而另一方面,非著重血緣關係之多元居住型態也不斷湧現,如:非血緣關係之混齡混住、一人家庭、青年共住、社區居住、銀髮共老等。

合作住宅,可做為回應這些課題的民間自我賦權之空間實踐場域。

至於第二個問題,推動的可能性何在呢?

坦白講,作為社會議題倡議推動者,樂觀是必要的。然而,面對台灣的真實房產市場結構、住宅政策條件、以及社會主流價值,於合作住宅的倡議推展,應架構在歷史給定的社會條件基礎上,亦是樂觀以外當有的清醒。個人認為,應可緊扣以下原則基調:

  一、就社會溝通面,訴求合作住宅作為一種住宅消費者運動,即爭取除了「向建商買房」外的其它住宅消費選擇?進而思考有無可能跳脫單純消費者角色,參與住宅的規劃、興辦、營運管理等。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的發展經驗不就正是這樣一步步走出來的,其提供了一個值得參考對照的想像。

  二、對體制溝通面,強調合作住宅於住宅政策架構下的自我賦權與社會創新定位,即如同前述,不僅只是居住空間,而是突出其因應如高齡少子、人際疏離等社會問題的自我修復潛力與價值,絕非政府財政補貼與行政管理的新增負擔,以利在僵化社會體制重圍中獲得較多的善意與彈性。

  三、就推動執行面,採用一種相對較寬鬆的合作住宅認定,重點是「合作」過程與運作,如參與、共享、互助,就產權形式與運營主體上,或先不用過度拘泥是個別產權或集體共有,是自住或是出租,是合作社亦或是其他的組織型態,以利在這片為住宅商品化宰制的土地上,連結更多的可能伙伴與資源。

住宅,不應僅是單純的消費或是投資財貨,它也可以是實現社會合作、共享生活價值的空間。

我深信,合作住宅推展,能為台灣開啟居住文化革命與社會創新活水!我期盼,《合作住宅指南》一書,能為台灣合作住宅砌上第一塊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