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稿】114 年度內政部國土署及「國土管理業務」預算解凍報告

自年初住宅基金凍結10%以來,內政部不思積極爭取預算解凍,反而大肆以政治語言動員輿論,逃避問題。直至4月28日內政部才提出國土署及「國土管理業務」解凍預算報告,內容卻多為話術與廢話。​

其中,OURs就最為關注的四項內容:「社會住宅需求調查與分析」、「制定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租金統計資訊』專區統計改善」、「改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在詳閱內政部報告後提出我們的回應意見,除提供立委參考外,也歡迎關注居住正義的朋友參考取用。​

整體而言,OURs認為內政部的報告過於簡略籠統,多採「會持續努力,請趕快解凍」的回應說法,但具體會怎樣改進?預計的進度期程?則語焉不詳,實難檢核是否能落實。​

以下就各點簡要做說明:​

1. 社會住宅需求調查與分析

內政部主張,目前可透過〈住宅需求動向調查報告〉掌握社會住宅需求狀況,但其調查對象、調查方式與調查內容,均無法有效反應社會住宅需求,遑論作為社會住宅興辦之政策評估。​

另內政部雖表示將「逐步推動社會住宅統一登記平台」,卻未提出具體改善方案與時程,亦未說明當前欠缺法律明文授權之限制,更反對修法以授權建立平台之《住宅法》修正草案。​

建請委員:針對內政部所述「統合審查標準、租金訂定原則、財產認定基準、申請條件、申請方式及戶役政系統連結」等標準作業程序,提出具體的推動時程說明。​

2.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

110年《住宅法》修正實施上路後,由於內政部堅持不願依法採「所得狀況、負擔能力」訂定分級收費原則,造成內政部原草案與地方政府和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多次研商均未取得共識,至今已未依法行政將近四年。​

同時,內政部在不斷宣稱「刻正進行法制作業程序」的同時,仍於質詢與公聽會上推延訂定時間。將造成「中央與地方社宅租金規範完全不同」的「一市二制」問題,將對民眾造成困擾與混淆,對社會住宅政策持續推展亦有許多負面效果。​

建請委員:要求內政部明確回覆「刻正進行法制作業程序」的具體時程,例如預計何時預告。

3. 「租金統計資訊」專區統計改善

內政部現已透過租金補貼資料庫,建置「租金統計資訊」專區,但由於資料未能區分「物件型態」、「屋齡」、「每坪單價」,仍然十分粗糙。新北市租金50分位價格甚至高於臺北市,與租屋市場實際狀況不符。​

內政部每年投入數百億補貼到租屋市場,取得有效數據卻極為有限。內政部雖表示將「持續研議精進統計內容」,但卻以「本部已運用租金補貼資料公布租金統計資訊,達到租屋市場資料公開之目的」反對明文入法。同時並未提出統計公布方法與具體改善時程,難以具體監督。​

建請委員:要求內政部針對「持續研議精進統計內容」(不同屋齡、不同建物、每坪租賃單價)的回覆,補充具體改進時程,特別是地籍與租賃資訊整合及介接。​

4. 改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比例失衡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策自106年推行迄今,目前已推展至第四期計畫。於每期計畫中計畫名目戶數雖為各50%,但為了衝數量允許彼此戶數可「相互流用」,因此自109年起,包租與代管戶數便嚴重失衡,包租比例逐年下降。​

內政部於解凍報告中,卻僅檢討包租案少於代管案之原因,但對於如何改善,僅以「規劃提高包租案媒合弱勢之業者服務費用額度或房東補助額度」一句話帶過。​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曾於113年7月5日拜訪內政部長,部長亦於會議上承諾將提高包租比例。而至今內政部卻仍未提出相應方案,且於114年4月24日內政委員會審議《住宅法》修正草案時,以「恐失去政策彈性」、「恐增加財政負擔」為由,反對修法草案中針對補助誘因、租稅減免、福利協助之相關配套。​

建請委員:要求內政部就上述的「規劃」提出具體的時程。即何時可以提出「提高包租案媒合弱勢之業者服務費用額度或房東補助額度」的具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