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政諺(台大城鄉所研究生、OURs都市改革組織實習生)
「合作住宅」揭示一種集體共有、社會融合及弱勢者可及的住宅可能,顛覆私人持有、投機炒地的住宅想像。
在集體共有方面,住戶們不需要擔心住宅因為部分住戶私利的追求,而遭買賣;社會融合方面,合作住宅提供了跨種族、國族、階級、性別等的共同生活的實踐可能;弱勢者可及方面,合作住宅讓過去不斷面臨搬遷不確定性的低收入戶者,得以有穩定生活的可能。
在《合作住宅指南》一書中所提到的案例:布魯塞爾的〈希望之家〉(L’Espoir)籌組背景,便是來自街區中心管理者發現1990年代末以來,人口眾多的移民家庭面臨到幾個問題:
- 社會住宅空屋極少
- 難以尋覓到符合大家庭需求的空屋
- 難以在私有住宅市場中找到可負擔且像樣的公寓
- 購屋貸款政策隨著房價高漲,讓低收入戶家庭更難買得起房
因著上述幾個問題,比利時負責改善住宅與公共空間的「好日子社區中心」(Buurthuis Bonnevie)接洽負責牽線移民家庭籌組自主互助儲蓄團體「非營利組織 CIRE」,並媒合擁有大型建設經驗、負責社會住宅建設的「布魯塞爾住宅基金」(The Brussels Woningfond)。
個別專業團體的結盟,回應1990年代末以來,布魯塞爾急速高漲的房價問題,讓居住條件惡劣的數十個家庭,得以擁有符合大家庭需求的空間,不需隨時面臨搬遷的不確定性,並為弱勢家庭提供「自行購屋」以外的選擇,使他們能有集體購地、蓋屋的可能。
參與式規劃(Participatory planning)為合作住宅帶來什麼契機?
不同背景的團體結盟完後,接下來重要的是:不同背景的移民家庭,該如何凝聚共識?以及專業團體需要如何媒合資源、實踐共識?

面對高度不確定性、尚未扎根的住宅計畫,許多移民家庭在CIRE牽線、說明執行內容後,起初並沒有加入共識凝聚、互助儲蓄的過程。在有意願籌組的家庭們,透過舉辦工作坊的方式進行討論,但卻讓規劃專業者、資源媒合者退居二線,僅進行建築、住宅資訊的提供。此一計畫由即將入住的居民們提出居住想法、擬定指導方針。第一次會議所擬定的指導方針,會藉由每個月的定期會議評估其落實程度,同時也確保移民家庭能在計畫落實之前保持聯繫,避免因想法歧異而造成失敗。
然而,專業團體並非毫無作為地等待居民凝聚共識。同一時間,好日子社區中心(Buurthuis Bonnevie)在政府的協助之下,以便宜的價格購買可以容納十四間公寓的尾街街區(Finstraat),並在居民凝聚共識、定期開會期間,取得布魯塞爾政府用以建設具有永續性之建築經費;布魯塞爾住宅基金(The Brussels Woningfond)則舉辦競圖比賽,讓居民、計畫團隊共同決定何種建築形式最符合居民理想中的居住想像。最後為了確保土地、住宅不受到投機炒作,從美國引進社區土地信託(Community Land Trust)的概念,由信託單位持有產權。

建築是被動的,但居民可以是主動的
一般的住宅市場,可能由專業者決定建築形式、居住單元,甚少由住戶直接參與規劃。現代社會中,居住者多是直接透過購屋市場選擇自己想要的居住生活。參與式規劃的迷人之處,在於居民與規劃者能一起涉入規劃,由居民提供想法、規劃者提供專業知識,兩者最後一起決定、落實未來的居住想像。參與式規劃「賦權」(empower)居民,讓遙不可及的專業術語、專業知識得以轉化為易溝通、易於瞭解的內容。

布魯塞爾的移民家庭從原先被動地「只想擁有穩定的生活」,變成主動地推廣「擁有好的社區/群的生活」者。
合作住宅所揭示的集體共有、社會融合與弱勢者可及的面向,在布魯塞爾「希望之家」的案例中可窺其貌:結合被動式建築(passive)、參與式規劃與住宅的可負擔性(affordable)與永續性(sustainable)的概念,使得希望之家的案例,獲得首屆(2012年)The Blue House Prize 大獎。
◎ 核稿編輯:翁家德(OURs都市改革組織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