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14年9月公開宣示啟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提出「租期穩定」、「租霸下車」、「租金規範」與「權益保障」等改革目標。然而,時至今日已逾半年,內政部仍未提出修法草案,遑論送交立法院審議,政策承諾與實際進度存在明顯落差。
鑑於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崔媽媽基金會等橫跨租賃市場供需兩端的民間團體,特與國民黨牛煦庭委員、民進黨李柏毅委員、民眾黨邱慧洳委員共同召開跨黨派記者會,呼籲行政院應儘速提出修法版本,以回應社會期待。
現行制度失能,房東、租客與業者均受其害
現行租賃制度的問題,已不僅是某一方的困境,而是房東、租客、產業各方均深感其害的系統性失能。
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從房東立場指出:現行制度在處理惡意欠租與違約行為時,缺乏即時有效的制度工具。房東往往須經歷冗長訴訟程序方能收回房屋,風險與成本過高,導致許多屋主不願將房屋出租。總會主張,應明確建立「租霸下車條款」,針對欠租達二個月、或有嚴重違規及違法行為之承租人,於符合法定要件下,得透過公證契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以強化救濟效率。此外,對於「保障三年租期」及「限制租金漲幅」等政策,總會認為應謹慎評估對市場運作的衝擊,避免會影響出租彈性與意願,建議後續修法須謹慎處理。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從租客權益角度強調:承租人的居住穩定性,乃租賃制度改革之核心。針對現行租期過短與續租不確定等問題,支持行政院「穩定租期」的方向,主張建立「最低租期二年」並搭配一次優先續租權,形成「2+2」之穩定居住保障;同時建議提高提前終止契約之門檻,強化雙方對等之預告義務與賠償機制,以提升契約的約束力與公平性。在租金規範方面,建議設定續約租金漲幅條件,防範不合理哄抬,以提升承租人對未來負擔的可預測性。在權益平衡方面,基金會亦支持建立「租霸下車條款」,允許出租人於承租人欠租達一定條件且經催告無效後,得透過公證契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保障房東合法權益。
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劉貞君則從產業觀點表示:租賃制度設計應以「房東與房客權益衡平」為核心原則。若政策過度傾向某一方,將導致市場供給萎縮,進而推升租金,反而不利租客。公會強調,制度改革亦應補強基礎制度工程,包括推動「強制點交」機制,以釐清責任歸屬,減少對立與糾紛;同時,為擴大租賃市場供給、鼓勵屋主願意長期穩定出租,應正視屋主「寧空不租」的原因,搭配稅制改革,例如提供配合長租政策、特別是社宅包租代管的房東適度之房地合一稅優惠,藉此提升市場參與意願。
租屋市場透明,改革目標才能落實
OURs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廖庭輝則從制度層面提醒:租賃市場長期缺乏透明資訊,是當前諸多亂象的根源。一方面,部份房東為隱匿租屋事實,拒絕配合租客申請租金補貼、辦理戶籍登記及報稅,嚴重損害租客應有的居住權益;另一方面,政府因缺乏完整市場資料,難以掌握租金水準、租賃型態與供需結構,致使政策制訂與配置資源效能低落,亦不利本次修法各項改革政策之有效落實。
為此,OURs主張以本次修法為契機,導入「租屋登錄制度」讓租賃市場透明,作為有效治理與產業發展之基礎。在推動策略上,建議採取以下配套措施:一、推行「登錄租稅大赦」,對房東過往未申報租賃所得之行為既往不咎,消除登錄阻力;二、提供長租交易稅減免誘因,鼓勵房東投入穩定出租市場。
改革共識已成,行政院應即刻兌現承諾
綜合本次記者會各團體發言,對政策細節各有關切與側重,正反映租賃議題牽涉廣泛、各方利益需要審慎衡量的本質。然而,房東、租客與產業界能夠同聚一堂要求改革,本身即是一個強烈信號:現行制度的困境,已不分立場地困住了租賃市場的每一方,唯有透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才能為各方建立一個可預期、可信賴的市場環境。
然而,率先宣示推動修法方向的行政院進度卻停滯不前,形成「口惠而實不至」的嚴峻落差。最後,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代表與會團體,提出以下共同訴求:
- 要求行政院信守改革承諾,應儘速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版本,送立法院進行審議。
- 租屋是攸關數百萬家庭居住安全與生活穩定的民生議題,呼籲立法院各黨派委員,正視租賃改革的急迫性,同步向行政院施壓,要求限期提出修法草案並積極排入審議議程,展現國會應有的問責決心。
- 若行政院持續延宕、遲未送案,各民間團體將啟動「民間版修法草案」行動,結合跨黨派立委循委員提案途徑推動修法,以民間力量推進行政院應為而未為之制度改革。
